辭退和辭職具體有哪些區(qū)別?
辭退和辭職具體的區(qū)別是:
1.辭職是勞動者主動提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;辭退是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系的行為;
2.辭職的行為主體只能是職工個人,辭退的行為主體只能是單位。
根據(jù)《勞動法》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:
(一)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;
(二)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(guī)章制度的;
(三)嚴重失職,營私舞弊,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;
(四)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。
一次性辭退員工補償金個稅是否需要交?
一次性辭退員工補償金要不要交個稅要分情況。
補償金超過當?shù)厣夏曷毠て骄べY3倍數(shù)額以內的部分,免征個人所得稅,超過三倍的部分要繳納個稅。超過的部分按照《財政部、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(yōu)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??紤]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(shù)額較大,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,因此,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,可視為一次取得數(shù)月的工資,薪金收入,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。